在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烟草罪是较为常见的经济犯罪类型。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解读其定罪要点。
案例:张某长期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购进各类香烟并在其经营的小卖部及周边私下售卖。其销售范围不仅覆盖当地多个小区,还通过网络渠道向周边城市的一些客户发货。随着销量的不断增大,张某的非法经营行为引起了烟草专卖部门的注意,后被联合公安机关查获。经统计,张某在近一年时间内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金额高达50余万元。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烟草属于国家专卖物品,未经许可经营烟草零售业务,就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烟草罪。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大规模从事烟草销售活动,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中“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这一构成要件。
其次,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张某非法经营烟草制品金额高达50余万元,远远超过了“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这一标准,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再者,非法经营烟草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会扰乱市场秩序,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张某长期无证经营烟草,其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是明知的,主观上具有故意。
最后,司法机关在对张某定罪时,严格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张某最终被以非法经营烟草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非法经营烟草罪的定罪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标准。对于从事烟草经营相关活动的主体来说,一定要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合法合规经营,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这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参与非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