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中,流水和盈利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但不能简单地以某一个作为唯一标准,下面通过具体案例来解读。
案例:甲长期从事未经许可的烟草批发业务。在其经营期间,通过多个账户进行交易,流水总计达到500万元。然而,由于烟草进价波动以及销售渠道等问题,最终核算下来盈利仅为20万元。
首先来看流水。流水反映了非法经营行为的交易规模,它体现了整个经营活动中资金的进出情况。在这个案例里,甲的500万元流水清晰地展示了其非法经营烟草业务的交易频繁程度和资金流量大小。较大的流水通常意味着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活跃度,是衡量非法经营情节轻重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看盈利。盈利是非法经营行为最终获取的经济利益。甲的20万元盈利虽然相对流水较少,但它同样是非法经营行为的重要成果体现。盈利情况能直接反映行为人通过非法经营行为实际获得的好处,也是判断其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来说,流水较大而盈利较少的情况,可能会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恶性、违法手段、对市场秩序的破坏程度等因素来认定犯罪情节。比如甲,如果他明知自己未经许可从事烟草批发是违法的,且积极拓展业务导致流水巨大,即便盈利不多,也可能因其行为对烟草专卖市场秩序造成较大冲击而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严重。
相反,如果流水较小但盈利颇丰,同样会引起司法机关的重视。例如乙从事非法的地下钱庄业务,虽然某个时间段内流水只有100万元,但通过高息揽储和低息放贷的巨大利差,盈利达到了50万元。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尽管流水规模不大,但因其高额盈利反映出对金融秩序的严重破坏,也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且情节严重。
总之,非法经营罪的认定不能只看流水或者盈利其中一项。司法机关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综合考量流水、盈利、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违法持续时间、对相关行业市场秩序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及犯罪情节的轻重,从而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