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分手后财产怎么分
同居分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就财产权益做出了书面协议,那么分手后应当按照这份协议来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协议成为了分割财产的主要依据,双方应遵循之前的约定。
1.如果双方没有达成这样的协议,那么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这是基于财产归属的基本原则。对于双方的共有财产,应当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分割。
2.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寻求法院的判决来解决争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财产状况,力求做出公正的裁决。
二、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在处理同居财产分割问题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第二十二条进一步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这一规定为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即除非有证据证明财产属于一方所有,否则应视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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