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法院起诉离婚找谁
去法院起诉离婚,确实应向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具体来说: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但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时,管辖法院会有所不同:
1.对不在国内居住、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
起诉离婚的具体流程包括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即为起诉。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和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人民法院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则进行宣判。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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