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领域的刑事犯罪中,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是较为常见的罪名。下面通过案例来解读二者的区别。
案例一:张三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交通事故,随后被交警查获。此案例中,张三构成危险驾驶罪。
案例二:李四在道路上超速行驶,因注意力不集中,撞到了路边的行人,导致行人重伤。经交警认定,李四负事故主要责任。此案例中,李四构成交通肇事罪。
从犯罪行为方式来看,危险驾驶罪主要包括四种情形: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而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一般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交通法规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仍实施。交通肇事罪则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从犯罪后果来说,危险驾驶罪只要实施了上述危险驾驶行为,不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均构成该罪。交通肇事罪则要求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在量刑上,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则根据犯罪情节不同而有差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再回到上述案例,张三醉酒驾驶虽未发生事故,但因其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应承担相应刑事处罚。李四超速行驶致行人重伤且负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面临的刑罚会比危险驾驶罪更重。
总之,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在行为方式、主观故意、犯罪后果及量刑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准确区分二者,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定罪量刑,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驾驶者还是行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因一时疏忽而触犯法律,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