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领域,保险诈骗案时有发生。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解读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律师辩护要点。
案例:投保人李某为获取高额保险金,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将一辆实际价值较低的二手车谎称为新车,并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等险种。之后,李某故意制造车辆碰撞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现疑点,经调查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李某因涉嫌保险诈骗被依法逮捕。
根据我国《刑法》第 19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本案中李某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并制造事故索赔,完全符合保险诈骗的构成要件。
律师首先要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进行细致审查。例如,对于证明李某故意虚构保险标的的证据,要查看是否有足够的书证、证人证言等相互印证。若发现证据存在瑕疵,如证人证言存在前后矛盾、关键书证来源不明等,可在法庭上提出质疑,削弱公诉机关证据的证明力。
保险诈骗以故意为构成要件。律师需从李某的行为动机、行为过程等方面寻找证据,证明其可能并非具有明确骗取保险金的故意。比如,李某是否因对保险条款理解错误而误报车辆价值,或者在制造事故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等因素。若能找到合理怀疑李某主观故意的线索,可为其进行从轻辩护。
关注犯罪情节的轻重对量刑至关重要。律师可提出李某虚构标的的程度、骗取金额相对较小等情节,说明其犯罪情节并非特别严重。同时,若李某在案发后有主动坦白、积极配合调查等表现,也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向法庭提出。
在保险诈骗案件中,律师通过严谨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