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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作者:封云凯律师时间:2025年08月1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8次举报

一、民法典规定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载明双方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2.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应该去哪里起诉离婚

  按照情况不同起诉离婚的法院如下:

  1.起诉离婚应该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是被告已经离开住所超过一年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已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

  1.离婚起诉的前提: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比如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男方不得起诉的情形: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5.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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