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起诉父母不给生活费
起诉父母不给生活费的途径具体包括:
1.需要以孩子的名义撰写一份起诉状,明确列出要求父亲(或母亲)支付抚养费的诉求。这份起诉状应详细阐述孩子的生活现状、抚养费的必要性以及对方拒绝支付的事实。
2.将这份起诉状递交至孩子父亲(或母亲)居住地的法院,并缴纳相应的立案费用。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并安排开庭审理。
3.在等待开庭审理期间,应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这些文件能够证明抚养费的支付义务以及对方的违约行为。
4.开庭审理时,孩子(或其法定监护人)需要出庭陈述事实,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
5.如果考虑聘请律师来代理此案,建议尽早咨询律师,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二、起诉不给生活费的法律依据
起诉父母不给生活费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这一规定明确了父母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2.法律还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和期限应由双方协议确定;若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在必要时还有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些法律规定为起诉不给生活费的案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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