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闫某甲通过网络直播间交友的方式先后结识被害人某乙等三人,并陆续与三人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闫某甲以干工程资金困难、贩卖烟花爆竹需要资金等名义,先后骗取三名被害人钱款共计27万余元。案发后,闫某甲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闫某甲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本案涉案金额在当地已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件形势对闫某甲十分不利。刘昊律师接受闫某甲家属委托后,担任其辩护人,从检察院调取全部案件证据材料并详细阅卷,全面梳理案件事实。
【争议焦点】
经阅卷查明,本案有三名被害人的陈述、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相互印证,闫某甲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钱款的定性没有争议。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与辩护核心在于:在法定刑起点为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能否通过挖掘和组合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在法定刑最低点上争取到缓刑适用。具体包括:一是闫某甲经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能否依法认定为自首;二是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能否作为核心从轻情节;三是认罪认罚及初犯、无社会危险性等情节能否共同支撑缓刑的适用条件。
【裁判结果】
审查起诉阶段,刘昊律师与公诉人充分沟通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公诉人采纳意见并提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的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辩护意见和量刑建议,认定闫某甲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主动退赔三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闫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3万元。本案在“数额巨大”法定刑最低点实现了精准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
【律师价值】
刘昊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精准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策略制定能力。面对“数额巨大”的不利局面,刘昊律师准确界定辩护核心为“争取缓刑”,并制定了“自首+退赔谅解+认罪认罚+社会危险性评估”的四步辩护策略。在办案过程中,刘昊律师不仅协助家属高效完成全额退赔以修复社会关系,更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与充分的检法沟通,将五项从宽情节环环相扣,成功说服公诉人与审判员。其专业表现不仅实现了法定刑最低点的精准辩护,更深刻诠释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