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此前,一个被告人(我的当事人)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江某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该案经历了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已经出具了量刑一年(实刑)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且当事人已经签署了之后,这时这个当事人还想争取缓刑的时候才想起来委托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本律师立即介入案件,火速阅卷后,发现了一些有利辩点,于是立即跟检察官积极沟通交换法律意见,协商改变了检察官原来出具的量刑建议,帮助当事人拿到了八个月至一年的新的量刑建议(此时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缓刑)。后续,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在我多次与法官积极沟通、辩护下,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了缓刑结果(当事人被判处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在这里,我想提醒一下各位当事人或家属,遇到刑事案件一定要尽快委托律师,律师介入越早对当事人越有利,尤其是公安侦查和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正是刑事辩护的黄金期,不要等到一切皆可能是定局的时候才想起来找律师。这个时候律师的辩护难度大大增加,局面也不是最利于咱当事人。比如,上述案例的当事人,在他委托我担任辩护人之前,我就告知了他在已经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况下,意味着他认可检察院的量刑意见,除非律师通过阅卷发现一些被检察官遗漏的有利辩点,案件才可能有比较大的转机。当事人在充分了解风险之后,还是坚持委托我担任他的辩护人,好在后续结果比较理想,达到了他的预期,没有辜负他的信任!回想起来,如果他能够在公安阶段就能委托本律师介入辩护,案件结果效果应该会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