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剑飞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1609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因X先生未偿还欠款,W先生将其告上法庭并拿到了生效判决,但X先生名下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W先生在查看了X先生以往的银行流水后,认为其中一笔属于无偿转让,便按照原《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请求行使撤销权。
办案经过:
X先生委托我们后,我们仔细研究,发现这笔转款是偿还其亲戚的借款,而不是为了逃避债务的无偿转让,因此把整个交易流水、支付利息记录整理出来,还原事实给法院,承办法官采纳了我们的观点,驳回了W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例点评:
如果你是债权人,当发现债务人有无偿或者低价转移财产的行为时,可以第一时间咨询律师,通过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方式,要求债务人把财产拿回来,便于后续执行;
如果你是债务人,当需要转款,特别是大额资金转款时,记得在附言中备注转款用途或目的,一是便于事后查找,二是给自己留下清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