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律师
吴越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4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江苏-南京执业3年
执业年限3
13770681585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0-23:59

一般虚开发票罪既遂是如何量刑的?

作者:吴越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61次举报
2023-09-01

  虚开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吴越律师,联系电话:13770681585. 曾任职于中国农业银行总行法律部,现任职于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从业以来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2310600755
  •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13201202310600755 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公司法、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