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文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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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和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股权实际变更登记至受让人名下前,转让人因负有债务被其债权人申请强制

作者:向文敏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3次举报


在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股权后,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受让人对案涉股权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实体权利:其一,受让人与被执行人(转让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签订真实有效的转让合同;其二,受让人应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完成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其可依据股东名册向公司主张股东权利;其三,受让人在查封之前已足额支付转让价款或已依约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

向文敏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咨询电话:15320270860,来电可免费解答咨询。现执业于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渝北区
  • 执业单位: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07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法律顾问、公司法、劳动纠纷、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