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被羁押了,公家指个法律援助律师,你就只能用。
这是旧观念。
一、委托辩护优先于法援
2025年“两高”批复说得很直白:
· 法援律师派了,不管见没见过当事人;
· 家属又委托了律师的,受托律师有权会见;
· 当事人本人选择家属委托的律师,法援应依法终止。
翻译成人话:
你自己请的律师,不能因为“法援先到了”就被挤掉。
二、认罪认罚里,辩护人不能是被绕开的
2026认罪认罚新规明确:
· 有辩护人,严禁绕开辩护人让值班律师代见证;
· 签具结前要给律师提意见的时间;
· 律师作无罪辩护,程序该转普通程序就转。
三、缺席审判:人在境外,也不是“自动定罪”
2026年5月施行的刑事缺席审判规定:
· 只限于特定重大案件(如特定国安、恐怖活动、贪贿外逃等法定情形);
· 检察院、法院要审查“是不是真在境外、送达够不够、辩护人有没有”;
· 被告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
· 回来后还有程序救济空间。
四、身份审查也变严了
2025年“两高一部”身份审查意见明确:
· 被告人身份必须证据确实充分;
· 身份不明不能随便走简易程序/速裁;
· 自报姓名也要有材料支撑,不能糊弄。
五、当事人/家属该记住的“权利清单”
1. 有权尽早委托律师;
2. 有权要求律师阅卷、会见、提意见;
3. 有权拒绝“你别说话,签字就行”;
4. 有权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
5. 有权在程序违法时,通过12309等渠道反映律师执业权利受阻。
刑事辩护的底色,不是“帮坏人脱罪”,
而是让国家权力在每一个案件里,都按法律和证据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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