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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一般规定

发布者:刘淑萍律师|时间:2017年10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328人看过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就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发生的伤害、疾病、死亡做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结论。

 如果属于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就可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伤残评定,就是我们说的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结论属于非工伤,即不能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残,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下落不明的;(5)患职业病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那些情形可以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经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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