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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把垃圾扔在电梯里,物业调取视频却被业主说侵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者:李琳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9日|分类:房产纠纷 |516人看过

Q1

同一栋楼的邻居非常懒,直接把家里的三袋垃圾扔到电梯里,引起住户不满,并向物业投诉。因无人承认,物业调取公共视频,并把部分视频(看不到脸)发到小区群里。这确实起到了警示作用,当事人马上道歉,说不会再这么做了。但有人说,物业侵犯了扔垃圾者的权利,是真的吗?那该怎么维护小区环境?


A1:
从物业公司做法来看,很难说侵犯到扔垃圾者的权利。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司公布公共视频中他人扔垃圾的内容,可能涉及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等问题。通常情况下,关于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要看是否通过杜撰、侮辱、诽谤或者歪曲事实等方式,使得权利人的社会评价遭到贬损的损害后果。但是根据你的陈述,物业公司没有杜撰,也没有诽谤和歪曲、捏造事实,因此不存在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关于是否侵犯了住户肖像权,物业公司公布的公共视频看不到住户的脸,也不足以构成对住户肖像权的侵犯。同时,物业公司公开的是住户在电梯,即公共场所的不良行为,一般也不认为侵犯了住户的隐私。
虽然目前物业公司的行为尚不构成侵权,但小区微信群是为了小区居民之间方便联系和沟通的群组,可以考虑多进行一些小区环境保护的宣传,促进和谐友善的邻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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