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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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毒品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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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自由,到底有多可贵?——从一起亲办案例“诈骗案逮捕后判缓当庭释放”说起

发布者:张公典律师|时间:2018年08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727人看过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多么耳熟能详的一首诗,但在日常生活中,自由就像身边的空气一样,随意挥霍而不感到可惜。但对被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而言,自由到底有多重要?怕是我们难以想象,更难以回答的问题。


近日,我办理了一起诈骗案,结果相当不错: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当事人当庭被宣告缓刑并当庭释放。


庭晚上,当事人及家属非要拉着请我吃饭,一般来说,作为律师,我是很少和当事人一起吃饭的。说实话,和当事人吃饭,可能是对于律师而言最累的事情:虽然很多时候当事人也是好心好意或也是报着感激、信任而请吃饭,但往往一顿饭下来,各种重复的、低级的、琐碎的、常识性的问题问下来,饭没吃饱,问倒是问饱了。因此,大部分情况下,有什么问题我都是和当事人在办公室沟通,尽量避免一起吃饭。


不过,这次的饭局,由于实在拒绝不了,我还是应邀而往,饭菜的味道已经记不得了,但记忆里最清晰的是,释放后当事人和家属开心和满足的笑容,正是因了他们的这种笑容,我也更对自由的可贵多了一份感触。

   

本案当事人刘某是河南某地的农民20184月份受朋邀请来重庆游玩后在其朋友,也就是本案的同案犯庞某的教唆下,一时糊涂,打起了把模型机当真手机卖给他人以进行诈骗的歪主意。


二人商定,先在京东上买一部真手机,再以低于市价的价格通过58同城卖给他人,以测试买主是否会拆开包装检查。果不其然,由于包装完好,价格又低,买主毫不犹豫地就付了款。


摸清了买主是一个马大哈性格的人之后,二人就开始动手脚了,先是又在京东商城买了3部手机,然后又在通信市场买了3部模型机,万事俱备后,庞某就开始实施乾坤大挪移,将模型机装入真机盒子后,再重新包装。


其后,刘某再次联系买主声称还有3部手机出售,不知真相的买主如约而至商定的某小区车库,趁着车库内光线昏暗,加之庞某的掉包之法技术高超,更兼之第一次的实验让买主已然不存戒心,这次的交易十分顺利。刘某一举骗得22800元。


交易成功后,刘某、庞某二人匆匆离开重庆,3部真机也由庞某带至外地出售。


后来,上当受骗的买主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视频监控比对,将刘某上网追逃,此刻对被通缉仍一无所知的刘某在入住宾馆时被抓获。


基本的案情便是如此,粗看之下,刘某的行为着实恶劣,极大程度地利用了被害人的信任实施诈骗,也正因如此,即使刘某到案后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本案在审查逮捕时仍对其予以逮捕,刘某在短期内开始与自由无缘。


此后,刘某的哥哥找到了我,希望我为刘某进行辩护,家属的诉求也很明确:希望判处缓刑。当时,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了,换句话说,留给律师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介入本案后,我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阅卷,了解了案情,为了达到检察院建议缓刑的目的,必须要有相应的情节供检察院考虑,对于此类经济案件,退赃退赔、被害人谅解就显得如此重要。我与被害人取得联系,动员家属退赔被害人损失,更是苦口婆心地建议被害人出具刑事谅解书。


不得不说被害人是善良的,在我连续3次找到他,向其陈述刘某家庭的困难时,被害人最终同意出具谅解。


拿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刘某判缓的几率更大了几分,但并不代表检察院必然对其建议缓刑。如何博得检察官的同情争取建议缓刑成为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个时候,我注意到本案公诉人是一位年轻的、处于怀孕期的女性检察官,而刘某63日被刑事拘留,620日,其爱人产下一男婴,但祸不单行,该男婴出生后即患有全身弥漫性出血,且头部高高肿起,连日不消,在重症监护室里就住了十几天。于是,我拿着新生婴儿的病历和照片找到检察官,与其打起了感情牌,希望博取这位怀孕的检察官的同情。


检察官是正义的,也是善良的,正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最终检察官念在本案刘某系初犯、全部退赔、取得谅解,以及新生婴儿重病的份儿上,对其做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同时可以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搞定”检察院,也不能代表必然判处缓刑,毕竟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宣判。案件到了法院后,我第一时间在庭前找到承办法官,向其表达了希望判处缓刑的意愿,但法官一看起诉书载明的情况,刘某系外地人,又极大程度上利用了被害人的信任,性质较为恶劣,便直接一口回绝了我的缓刑请求,理由之一是外地人缓刑期间的社区矫正难以监管和执行。


诚然,实践中,法院对外地人判处缓刑确实要考虑是否便利监管这一因素,但我眼看功亏一篑,如果在不能判处缓刑的情况下,刘某就要面前1年的牢狱之灾,身为父亲不能第一时间亲眼看一看新生的儿子、不能亲手抱一抱自己的骨血,实在是对其触犯法律最大的惩罚。 

  

作为刘某的辩护人,我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于是我又向承办法官提出,如果担心社区矫正的监管问题,我们会想法设法联系刘某老家的社区矫正所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出具愿意接受刘某的社区矫正并配合人民法院监督管理的证明,也愿意在家庭并不宽裕的条件下,仍然提前缴纳部分金额,作为执行罚金刑的保证。


 或许是我的坚持或死皮赖脸感动了法官,法官最终愿意给予刘某一次机会。最终,本案开庭当天宣判刘某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宣告缓刑16个月——刘某被羁押2个半月后,成功缓刑并于当天予以释放,走出看守所。


作为专注刑事辩护的律师,缓刑甚至不起诉案例在我手上也不少见,但多数的缓刑案例都在侦查阶段成功狙击逮捕,实现了取保候审+缓刑的双赢状态。


而本案的成功之处在于,我介入本案时刘某已然逮捕,想要判缓的难度相对更大,但仍取得逮捕后判缓且当庭释放的结果。在此,不得不感谢本案的检察官和法官,是他们,给了刘某一次重获自由的机会,是他们让冰冷的法律多了一份善良的温度。


再回到本文开头的问题,自由到底有多可贵?本案中,刘某面临的最坏结果也不过只是1年的有期徒刑,但经了此事之后,我相信,刘某不会再犯罪,因为他开始知道,为了重获这1年的自由,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也相信,刘某对待生活的态度也会有很大改观,因为他终于明白,自由到底有多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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