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平台的困境
陆续做了N个网贷项目,感触颇深。有意思的是,双重身份带来双重体验。一方面,接受平台委托,为其提供退出等法律服务,了解了平台尤其是小平台的困境和纠结; 另一方面,接受北京金融局委托,对北京若干家平台进行自律核查和行政核查,见证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雷霆手段。但二者终将归于平衡。存在即是合理。P2P必然会存续,但必须以透明、合规、审慎的姿态存续。
必须一提的是,175号文明确规定: P2P工作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能退尽退,能关尽关。因此,建议: 相关P2P平台尽快聘请律师、会计师,制定退出方案,良性退出网贷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刑事法律风险。P2P平台在违反13条禁令情形下不可能备案,中小平台在“三降”要求下实难盈利,晚退不如早退。
下一篇
无
上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