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7年10月4日,在员工宿舍,甲酒后与乙发生争吵,甲持械故意伤害乙身体,造成乙轻伤一级。被害人乙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被害人乙诉讼代理人(律师)代理意见:被害人实际伤情比鉴定文书中认定的伤情更重。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被告人悔罪态度极差,未向被害人赔偿,未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告人存在诸多前科劣迹,现在又犯故意伤害罪,社会危害性较大。被告人不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请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从重处罚。
本案经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采纳了诉讼代理人的绝大部分代理意见。判决甲犯故意伤害罪,判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案判决已生效,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律师点评】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委托律师是十分必要的。本案中,检察院量刑建议一年两个月到一年八个月。法院最后采纳了被害人律师的大部分意见,在量刑建议的幅度内判决相对较重的刑期,判决一年六个月。同时,律师代理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