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把人关起来,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一般来说,只要无正当理由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就构成非法拘禁,情节轻微的不构成犯罪,这里应该不成立非法拘禁罪,包括对小偷短暂的人身自由限制。欠债不还,非法拘禁他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是否成立非法拘禁罪与拘禁时间等因素有关有关。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如果非法拘禁中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2、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只有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如果综合分析拘禁时间长短、造成后果大小、行为人动机等因素,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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