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怎样办理
1、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受赠人接受赠与,签署接受赠与确认书;评估赠与的房屋的价值;办理赠与房屋公证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产赠与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衩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