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2019年7月,北京某商贸公司与山西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五金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后,该商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提供了五金件,但该房地产公司却迟迟未按期足额付款。该商贸公司持续向该房地产公司主张支付货款,房地产公司向其支付了商业承兑汇票一张,到期却无法承兑!银行出具的拒付理由为:该公司账户余额为0!
办案思路:在本案涉及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及到无法承兑的商业汇票。因此,商业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以及无法承兑的相关证据,是本案中除应注意搜集原告按约履行合同的证据外,应着重考虑和完善证据链的地方。因此,综合本案,在完整的提供并释明了双方签订的合同个、验收表、原告向被告提交的付款申请书、合同范围内付款明细、发票、商业承兑汇票、退票理由书构成了本案完整的证据链。本案主审法官在该证据链的基础上,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