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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鹏飞律师
执业资质:1510320**********
执业机构:四川希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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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鹏飞律师|时间:2020年12月03日|分类:离婚 |517人看过
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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