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法律师

  • 执业资质:1440320**********

  • 执业机构: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法律顾问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分子在哪些情况下会数罪并罚

发布者:章法律师|时间:2019年12月30日|分类:刑事辩护 |574人看过


滥用职权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行使本职以外的权利,从事违法违纪的事情。实践中,有些工作人员除了涉嫌滥用职权罪之外还犯有其它罪行,法院在对其量刑时会数罪并罚。那么,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分子在哪些情况下会数罪并罚?漏罪并罚要注意什么?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分子在哪些情况下会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的规定,适用数罪并罚有以下三种情况: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刑法第69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必须注意,如果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数罪为同种数罪时,是否应当并罚?对此,立法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通行的见解是,对于判决宣告以前发现的同种数罪,原则上无须并罚,只要在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范围内作为一罪从重处罚即可以实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但是,当特定犯罪的法定刑过轻,且非并罚即难以使刑罚结果与罪刑相适用原则符合时,在法律未明文禁止时,也可以有限制地对同种数罪实行并罚。

2、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简称之为先并后减的计算方法。

3、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也就是说,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此种计算刑期的方法称为先减后并

二、漏罪并罚要注意什么

  在发现漏罪进行并罚的时候,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缓刑期间发现漏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必须判处实刑的,应当撤销对前罪所宣告的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予折抵刑期。但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应当予以折抵刑期;如果仍符合缓刑条件的,仍可宣告缓刑,已经执行的缓刑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缓刑考验期内。

()假释期间发现漏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86条第2款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0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就是小编分享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分子在哪些情况下会数罪并罚的内容,以及罪并罚时要注意的问题。综上所述,滥用职权罪的犯罪分子犯有多重罪的,法院需要分别对所犯的罪行进行定罪,然后确定每个罪名的处罚之后,再计算出需要合并处罚的刑期。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可以咨询章法律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