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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发布者:胡宇翔律师|时间:2021年12月10日|分类:法律常识 |151人看过举报

       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通过债权转让合同,把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当债权人反悔已经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所有的债权转让合同都可以选择撤销?有没有哪些债权转让合同又是不能随意撤销的呢?律图的小编为您介绍。

一、可以随意撤销债权转让合同吗?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合同,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另外,在签订债权转让合同的时候,应当关注债权转让通知的生效及效力。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第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债权的转让是合同主体的变更,第三人取得合同权利成为合同当事人。转让合同尽管是转让人(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关系,但往往涉及到债务人的利益。对于债权转让生效要件,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只需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未经通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然可以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要件。

第二,怎样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可认定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关于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时,不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只有将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后才有可能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问题。债权转让通知并不当然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债权转让通知中同时有催收债务的内容,或债务人收转让通知后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转让通知就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这与《民法典》第194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规定是相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二、债权转让的限制条件:

①根据合同性质的不得转让,如抚养费等;

②双方当时约定权利的不能转让;

③依照法律规定的不得转让。

如您在不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合同签订、或者债权纠纷问题需要上诉至法院的,可以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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