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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教你录音取证的技巧

作者:马帅杰律师时间:2020年09月13日分类:法学论文浏览:900次举报

很多咨询的客户,因为手头没有证据或没有完整的证据,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样弥补证据不足的缺憾呢?今天给大家分享录音证据的取得以及几个小问题。

据的几个问题


Q1: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音是否合法?


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


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偷录偷拍限制

一是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生活不受干扰等。此外,故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禁止之列。二是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采取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Q2、录音证据的证明力怎么样?


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


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根据。”


Q3、什么样的录音证据效果最好?


录音证据的取得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


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Q4、录音以后怎么向法院提交呢?


要保留好录音的介质,不破坏完整性(切勿修改、剪辑)。向法院提供录音证据的方式通常是刻盘,而且要给对方一份,对方要仔细核实的,而且应该向法庭提供文字整理版,这是形式上的基本要求。



A1:录音的时间和地点


录音应该越早越好。矛盾初现或者在事实发生初录音,对方没有防备,得到的录音往往最能还原事实,也最完整。交涉多次或者矛盾激化后,对方往往有了较强的防备心理,不利于证据的取得。


地点的选择要尽量安静和不受干扰。


A2:录音的器材


最好选择 体积小、录音时间长、音质好的器材。比如录音笔、带录音功能的MP3等。


电话录音的效果往往不如现场录音,在谈话有分歧时,电话录音的取证对象会直接挂电话。但如果现场交谈,即便有些分歧,谈话也能继续。


A3:谈话内容的要点


1、要有基本要素

最好能在沟通过程中确认时间、双方身份、地点等因素。尽量称呼全名(起码一次)。以增强录音的可靠性。


2、谈话内容要合法

不要涉及对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更不要采用威胁口吻。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法而不予以采纳。


3、侧重让对方承认事实,不要纠缠责任的讨论(那是法官的事)。关键内容尽可能让对方重复确定(而非“恩,啊”);


4.控制谈话时间(法庭上不会有太多时间请你播放录音)。


A4:录音公证

必要时可以请公证机关公证录音过程,确保录音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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