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合同纠纷律师,公司法律师,行政诉讼律师
刘金玉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主攻方向:合同纠纷
服务时间:08:00-21:59
执业律所: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772608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刘金玉律师|时间:2019年09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 |293人看过举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首先通知此前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因此,对于被裁减人员来说,在用人单位裁员后6个月内重新对外招聘时,有权首先获得单位通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被录用。
上一篇
下一篇
因第三人致伤,工伤职工可获工伤与民事的双重赔偿吗?
律师号码归属地:湖北 荆门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77260806
262人看过违反劳动安全法的责任?
302人看过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29907
41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刘金玉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
关注我们
刘金玉
扫描二维码加律师为微信好友 可以与律师零距离接触~
QQ咨询
在线咨询
联系电话
法律咨询热线
13677260806
返回顶部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