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小兰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IP属地:贵州

杜小兰律师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离婚

  • 服务时间:00:00-23:59

  • 执业律所:贵州秀岳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208540601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张某某被执行死刑

发布者:杜小兰律师|时间:2022年06月06日|分类:律师随笔 |521人看过举报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张某某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死刑复核一案,近日依法裁定核准张某某死刑。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张某某宣告并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并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对张某某执行了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前,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张某某会见了其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1996年8月27日,被告人张某某家邻居王某某的三子王某(时年17岁)因邻里纠纷将张扣扣之母伤害致死。同年12月5日,某某市原某某县人民法院鉴于王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张母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过错等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七年,王某某赔偿张家经济损失9639.30元。此后,两家未发生新的冲突,但张某某对其母被王某伤害致死始终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心理逐渐失衡。2018年春节前夕,张某某发现王某回村过年,决定报复杀害王某及其父兄,并准备犯罪工具,暗中观察,伺机作案。2018年2月15日(农历除夕)12时许,王某兄弟二人祭祖返回行至本村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某某蒙面持尖刀朝王某颈部猛割一下,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并追赶惊慌逃跑的王某之兄弟,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后返回再次捅刺王某数刀,致王某兄弟死亡。随后,张某某闯入王某某家,持刀捅刺王某某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某某死亡。之后,张某某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某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张某某逃离现场后,于同月17日7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害人王某伤害致死张某某之母的行为已受到法律制裁,但张某某却心怀怨恨,加之工作、生活多年不如意,在其母被害21年以后蓄意报复王某及王的父兄,精心策划犯罪,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蒙面持刀行凶,致三名被害人死亡,且有追杀王某和二次加害王某的情节,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张某某杀人后为进一步发泄怨愤又毁损王某家用轿车,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亦应依法惩处。对张某某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张某某虽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某某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裁定。

摘自华律网整理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贵州 黔南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208540601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19103

  • 昨日访问量

    159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杜小兰律师

Copyright©2004-2024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