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珊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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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继承时怎么分?

发布者:曹珊珊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380人看过


常常:我爷爷奶奶有六个闺女一个儿子,六个闺女都已成家并出嫁,家有一所平房,奶奶是户主,两位老人一直和儿子一起过,一直由儿子和儿媳妇照顾。闺女只是节日来看看老人。该平房于2004年经过翻建,是儿子出的钱。爷爷于去年去世,并且没有立遗嘱,现房子有可能拆迁,六个闺女要回来分家产,这样做是否合理?他们能分走多少?

如果爷爷没有立遗嘱,分家产是可以的,但是奶奶还在世,首先此套房产从提问中可以看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奶奶有一半产权,同时奶奶可以作为爷爷继承人参与分配,在不考虑谁的贡献大的情况下,奶奶,儿子,六个闺女可以平分爷爷的遗产,提问中说儿子出钱盖了房子,房子的拆迁价值与土地是分开的,房子拆迁价值属于儿子,同时儿子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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