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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证婚姻,有什么隐患?

发布者:曹珊珊律师|时间:2020年02月07日|分类:婚姻家庭 |1574人看过

案例:25岁的空姐付莹与亿万家产富二代无证“结婚”生子两年却不领结婚证,经常会有人这样劝她:“总得要个名分吧?”,但她很坚决:“我爱他不是为了钱,真爱不需要领证。”对于无证婚姻,你怎么看?

1.  曹律师,对于无证婚姻,你怎么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
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就是说如果有证婚姻,若离婚的话是可以按照《婚姻法》处理的,是有利于弱势一方的保护的,而无证婚姻则只能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利于弱势一方的保护。

2无证婚姻其实不能叫做婚姻,应该叫做同居,我认为结婚证是一种很神圣的仪式感,也是对两个人的约束,如果没有这个结婚证,会有什么隐患呢?

回顾这对夫妻的生活,结伴走过2年,却看上去像是有实无名,连结婚证都没有,何谈合法夫妻?作为妻子一方时间长了内心的缺乏安全感,所以作为丈夫一方,若想给妻子一方实至名归的安全保障,给他一个名副其实的身份,还是需要去领结婚证的,这是从心理上;

从法律层面来说,无证婚姻在法律上的定性是同居关系,如果涉及财产分割的,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也可以诉讼解决,不能共同生活就自行分开即可。但是不存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不存在适用《婚姻法》的问题,从而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也就不能引用对弱者的保护。如一方出轨的话,无过错方享有损害赔偿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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