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秀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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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纠纷的起诉法院、管辖地

发布者:郭秀君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7日|分类:债权债务 |683人看过

     一般在债权人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

  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即给付金钱之债的履行地确定为债权人的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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