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暴力阻碍警察执法,将构成妨害公务罪获刑;广州刑事律师

2021-08-0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1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701人看过举报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陈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微a信同号);

逆行不听劝阻女子袭伤4人


  2020年5月,余某骑电动车沿某道路由北向南逆行行驶,至道路交叉口处,被正在执勤的辅警解某拦下,并劝其按交通规则行驶,余某却不听劝阻,坚持逆向行驶。另一边,正在执勤的民警陶某、辅警蒋某见状赶来协助处理,现场扣押了余某的电动车钥匙,准备将余某带至办案场所处理。余某仍拒不配合,还欲想推车硬闯,被拦截后,余某开始辱骂、厮打、抓挠陶某、蒋某二人,造成陶某右手臂及颈部多处被抓伤出血、蒋某左手被抓伤出血。后警务站民警吕某、辅警王某接110指令到场出警,在将余某带离过程中,余某又开始踢打、抓挠吕某、王某,造成吕某左手手臂被抓伤出血,王某右手手臂被抓伤出血。余某阻碍执法行为持续40余分钟,引起多名群众围观、交通拥堵,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袭击民警二人以上、造成多人围观。遂依法判决被告人余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不满正常执法拳击教练挥拳伤警


  2020年6月,辅警冯某在道路交叉口进行执勤,对路口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管制。道路上,史某正骑着电动车沿非机动车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冯某立刻对其进行正常执法劝史某返回。然而此行为却引起了史某的不满,身为多年拳击教练的他,立刻动起手来对冯某进行辱骂、推搡。另一边的民警柴某等人见状赶到现场,将史某控制并告知其控制情绪、配合执法。然而此刻的史某已被愤怒冲昏头脑,趁人不备再次挥拳击打冯某,造成冯某身体多处损伤。


  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史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从重处罚。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判决被告人史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人民警察执法权威神圣不容侵犯。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26506

  • 昨日访问量

    357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