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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路至冼村路南站
同居关系过程中出现财产纠纷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发生财产纠纷的时候处理会比较的复杂
同居关系过程中如发生财产纠纷的话,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同居关系的约定财产应该按照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2、同居关系中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以确定按份共有;
同居期间有共同投资或者经营的,所得应为共同财产
3、同居一方的收入和财产,原则上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
4、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5、同居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6、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
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
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7、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8、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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