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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欺诈签订的合同可以撤销吗?合同撤销后损失如何赔偿

2020-08-25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08月25日|分类:律师随笔 |907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特擅长宅基地房屋买卖无效解除合同纠纷、货款购销合同纠纷、建筑工程款、装修合同违约纠纷、物业管理纠纷、商品房、商铺租赁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要回首付款和定金?赠与合同纠纷、解除合同退押金律师、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借款、货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甲公司因业务需要,经人介绍,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联想品牌的电脑;价款共计9万元。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将一批电脑送至甲公司处。甲公司见这批电脑的包装和外壳都有联想品牌的标识,于是深信无疑,并将9万元货款交给了乙公司。谁知,甲公司在使用这批电脑半个月后,电脑开始出现了不少故障,于是找来专业电脑维修技术人员对其中一台电脑进行检修,拆开外壳一看,发现里面根本不是联想品牌的机器。协商无果后,甲公司只好将乙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判令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判令乙公司返还9万元货款。

庭审中,经过法院做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乙公司同意解除与原告甲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甲公司将这批“披着联想外衣”的杂牌电脑全部退还给乙公司;同时,乙公司将9万元货款返还给甲公司。

 

本案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在于:当一方当事人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时,对方当事人在得知实情后,能撤销这份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这条规定实际上赋予了债权人一个很重要的选择权:当发现对方当事人是通过欺诈的手段获取自己的信任,从而与其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选择撤销这份合同,也可以选择对合同条款予以变更。

要判断一方当事人是否存在欺诈的行为,有几个标准:(1)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即一方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使对方受到损害却仍然有意识地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捏造虚假情况;(2)在客观上实施了欺诈的行为,既可以是故意向对方当事人隐瞒涉及合同主要条款的重要事实真相,没有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也可以是告诉对方当事人虚假信息,从而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3)对方当事人正是基于受到欺诈而作出了与其本意不相符的错误的判断和意思表示,与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签订了合同。常见的欺诈手段有:商谈签约时出示合格样品,合同签订后,履行过程中却交给对方假冒伪劣产品;提供的假冒伪劣产品有合格产品的外包装,因而得以骗过对方当事人;提供虚假的产品质量证明、出产地等文件等等。

由于受到了欺诈,当事人看似是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合同,实际上并未达到签订合同的意图,也难以通过这样一份合同达到其预期的后果。因此,法律赋予了受欺诈一方当事人选择权,可撤销可变更。当事人在行使撤销权时还需要注意一点: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或者在知道撤销权事由之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当事人需要及时行使这一权利。

而一旦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撤销其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之后,合同自始丧失法律效力,双方应恢复原状,因这份合同取得的财产需退还给对方,不能退还或者没有必要退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还应当向受到损害的对方当事人进行赔偿,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各自的过错。

本案中,甲公司需要购买一批联想牌电脑,而乙公司明明知道这批电脑根本不是联想品牌的机器,却故意隐瞒真相,将电脑卖给了甲公司,致使对方在使用过程中不断出现故障,利益受其损害。因此,甲公司在发现真相之后,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乙公司也应如数退还9万元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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