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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拘留什么时候取保候审?广州白云区刑事律师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04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 |193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取保候审,是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他人担保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从看守所出来等候审理。
从表现形式来看
取保候审,是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从看守所羁押的状态,变更为回家等候审理。通俗的讲就是人从看守所放出来了,人身自由不再受到严格限制。
从诉讼程序看来看
刑事拘留后30天内,向侦查机关的办案人员提出取保候审,是不移送申请批准逮捕的前提条件;
审查逮捕期间,也就是刑事拘留后30天至37天期间,因事实或者证据问题,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审查起诉期间,提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争取取保候审;
审判期间,如果在案证据存在重大矛盾,事实不清,有可能做出无罪判决的,或者羁押期限届满未能审结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从法律层面来看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可见,取保候审与拘传、监视居住一样,都是为了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规定的强制措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取保候审了绝不代表已经与涉嫌的刑事罪名撇清了关系,而是犯罪嫌疑人,只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也就是嫌疑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进行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理等刑事诉讼程序。
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取保候审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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