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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一、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吗
证明转移财产是可以的,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前转移的财产的行为无效!银行卡存入、划出(支出)及余额等可以作为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依据:
1、余额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按规定进行分割;
2、对已合理、合法使用、划出、支出的金额及款项,不能“作帐”或“累计”进行“清帐”“算旧帐”和“分割”;
3、对重大开支或处分,一方单方擅自处分或转移财产的,应认定该处分或转移无效。
二、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在离婚财产分配发现另一方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给自己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是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维权的。关于转账记录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配依据的内容或是想要以它来分割财产,具体怎么做可以找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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