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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网络电信诈骗能报警立案吗?广州诈骗罪刑事律师

2020-03-17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0年03月17日|分类:律师随笔 |467人看过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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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诈骗犯罪,是生活中常见犯罪之一,也是警方一直严厉打击的犯罪之一,但受害者报警后,警方不予立案的情形也并不鲜见。事实上,诈骗罪立案是有一定标准的,达到标准的,警方立案作为刑事案件处理;未达到标准的,警方不予立案,一般作为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生活中,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诈骗案件屡有发生,受害者报警后,有些案件警方予以立案追查,有些案件警方却不予立案,这就涉及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问题。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构成诈骗罪。

所谓数额较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即为数额较大。因此,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以3000元为起点。通常情况下,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就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受害者报警时,警方都应该以刑事案件立案并追查。

但司法解释又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3千元至1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地区,是有不同的诈骗罪立案标准的,如北京、广州诈骗罪的立案起点3000元,上海的是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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