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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广州增城离婚诉讼律师;离婚官司抚养权律师

2019-08-01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 |412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想离婚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法院起诉,也不是想到哪个法院起诉就到哪个法院起诉,也有规矩,这就是诉讼管辖!

到哪个法院起诉则是很重要的问题离婚案件法律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指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但有些情况应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2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起诉离婚,当然比登记离婚复杂。要带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并准备好诉状,及相关涉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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