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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广州借款合同财产执行律师

2019-07-11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 |439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锐娜律师是广州市合伙协议纠纷、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股权质押、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可以委托律师代查对方财产,包括:对方账户金额、房产信息、车辆信息、公司等,可申请法院查封对方财产便于后期执行


广州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执行怎么办?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后,导致法院无法执行,我们有哪些救济途径可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

调查取证

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违约金,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权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

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具有执行价值的财产主要包括房产机动车等。

房产属于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一般提供两种查方式,即按照房屋具体的房间号查或者产权证号查。司法部门可以凭当事人身份证号查。对于债权人个人而言,房管部门提供的两种查方式申请人必须知悉房间号或者产权证号才能查。在申请强制性执行后,可以要求法院债务人有无房产。房管部门可以提供房产原始登记变更登记信息。机动车在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一般知道车牌号即可查律师凭授权委托书律所介绍信即可查,获得变更登记信息后即可知悉车辆有没有被转让,及转让的方式。股的登记信息一般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存,需要司法部门才能查

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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