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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合伙纠纷律师;退伙退出资款债务用连带吗

2019-07-10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 |376人看过举报

 锐娜律师联系方式18620925766    (a信同号) 

陈律师是广州市专业公司股权纠纷、公司破产清算、夫妻个人或共同债务纠纷、个人债务纠纷律师,货款借款合同律师,特擅长民间借贷纠纷,连带担保人偿还债务纠纷,股东出资不实起诉追讨,转让股权纠纷诉讼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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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隐名合伙与普通合伙的区别?


隐名合伙与具有合伙一般特征的普通合伙相比较,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普通合伙中,各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属全体合伙人共有,由全体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而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出资后,财产权即转移给了出名营业人,出名营业人有权对隐名合伙人的出资自由支配,对外独立从事经营活动;

2、普通合伙中,合伙人的事业具有共同性,每个合伙人都是权利义务主体,都有权参与合伙事业的经营,都可与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而隐名合伙中,合伙事业仅是出名营业人的事业,而非各方当事人的共同事业,其权利义务主体仅是出名营业人,合伙事务由出名营业人专属执行,隐名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业的经营,无权与第三人建立法律关系;

3、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可以劳务、技术出资,而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只能以财产出资;4、普通合伙经营的事项不以营利为限,而隐名合伙经营的事项以营利为限;

5、普通合伙的当事人可以是数人,而隐名合伙限于两方当事人;

6、普通合伙中,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权人直接负责,并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而隐名合伙中,只有出名营业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隐名合伙人原则上对出名营业人的债权人不直接负责,对合伙债务仅以自己的出资为限承担清偿责任;

7、普通合伙中,各合伙人的权利义务相同,而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的权利义务并不相同。在隐名合伙中,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于出名营业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而隐名合伙人只负有限责任,因此出名营业人的权利相应地大得多。如隐名合伙人没有管理业务的权利,没有表决权,不能作为合伙的当然代理人,无权阻止新合伙人的参加,无权干涉合伙的解散等。

8、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事业,故有其团体性,而隐名合伙无团体性。因此,普通合伙中合伙人之一死亡,合伙营业通常便告解散;而隐名合伙中,隐名合伙人死亡并不影响合伙营业的继续,只有当出名营业人死亡时,才导致合伙营业的终止。

尽管隐名合伙与普通合伙存在着上述区别,但就隐名合伙人出资以分受利益以及隐名合伙人与出名营业人对合伙事业的经营结果有着相同的利害关系,都与普通合伙相似,故对隐名合伙的处理,除其特殊性外,可参照普通合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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