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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诈骗罪取保候审成功律师员工不知公司进行诈骗活动能无罪释放吗

2026-10-30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6年10月30日|分类:律师随笔 |10人看过举报

广州诈骗罪取保候审成功律师员工不知公司进行诈骗活动能无罪释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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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员工不知情的无罪辩护核心逻辑】

根据我国刑法“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诈骗罪的构成需同时满足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和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诈骗故意。员工主张不知情无罪,需围绕以下要点举证:

工作内容与诈骗核心环节无关联:如员工仅负责行政、后勤、前台等非业务岗位,未参与客户对接、话术编写、资金收取等关键环节;

入职时间短,未接触诈骗信息:如员工刚入职几天,尚未接受系统业务培训,对公司真实业务模式不知情;

公司以合法名义掩盖诈骗行为:如公司对外宣称“互联网金融”“健康咨询”等合法业务,办公场所、资质证件齐全,员工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经营合法;

无异常获利:员工仅领取固定工资,未参与诈骗提成、分红,薪资水平与同行业正常岗位一致;

发现异常后及时离职/举报:如员工发现公司业务存在疑点后,立即辞职并向相关部门反映,证明其主观上无参与诈骗的故意。


【诈骗罪无罪辩护的常见突破点】

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证明员工没有侵占被害人财物的意图,如员工有真实履约行为、资金用于正常经营、因客观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等;

客观未实施诈骗行为:证明员工的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操作,不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如提供的产品/服务真实存在、宣传内容与实际一致;

被害人无错误认识:证明被害人并非因员工的行为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如被害人明知投资风险仍自愿参与、系基于自身判断做出决策;

因果关系不成立:证明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与员工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如损失系市场风险、自身过错等其他原因导致。


【相关无罪案例介绍:】

2022年10月,Z某入职广州某“金融科技公司”,担任行政助理,主要负责员工考勤、办公用品采购、会议室预约等后勤工作。2023年3月,该公司因涉嫌电信诈骗被公安机关查处,Z某被刑事拘留。

经查明,该公司实际是以“股票配资”“期货投资”为幌子,通过虚假交易平台诱骗客户投资,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辩护策略

律师接受委托后,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主要理由如下:

Z某的工作内容与诈骗业务完全无关:其仅负责后勤保障,未接触客户信息、交易数据等核心诈骗资料;

Z某主观上无诈骗故意:公司对外宣称“正规金融服务”,办公场所位于高档写字楼,营业执照、金融牌照等证件齐全,Z某有合理理由相信公司合法经营;

Z某无异常获利:其薪资为每月4500元固定工资,未参与诈骗分红或提成,与同行业行政岗位薪资水平一致;

Z某发现异常后积极配合调查:Z某在接受讯问时,主动提供公司人员架构、日常运营等信息,协助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有坦白情节。

案件结果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Z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决定对其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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