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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境外诈骗罪刑事辩护有经验的律师番禺区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

2026-06-09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6年06月09日|分类:律师随笔 |6人看过举报

广州市番禺区境外诈骗罪刑事辩护有经验的律师番禺区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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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来咨询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经济纠纷与经济诈骗的本质区别

我使用了第一性原理回答问题,从最基础的法律构成要件出发,剥离表面相似性,回归行为本质进行区分:

主观目的:核心分水岭

经济诈骗:以“非法占有”为唯一目的,行为人从一开始就没有履行合同或偿还债务的意愿,获取财物后通常会转移、挥霍或隐匿。

经济纠纷:主观上是为了通过合法经济活动获取利益,即使最终出现违约或无法偿还,也是因为经营不善、市场风险等客观原因,而非主观恶意占有。

客观手段:行为方式的差异

经济诈骗: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段,如伪造资质、虚构项目、夸大还款能力等,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经济纠纷:基于真实的经济往来,行为手段合法,争议源于合同履行中的分歧(如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不存在欺骗行为。

法律后果:责任性质不同

经济诈骗:属于刑事犯罪,行为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甚至没收财产。

经济纠纷:属于民事争议,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民事途径解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二、被控经济诈骗如何辩护为经济纠纷

结合你擅长的“定性之辩、数额之辩、情节之辩”思路,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构建辩护策略:

定性之辩:核心是否定“非法占有目的”

举证真实交易背景:提供合同、供货凭证、付款记录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经济往来,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行为。

证明资金用途合法:如果资金被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而非挥霍或隐匿,可直接反驳“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

分析未履约原因:若因市场风险、经营不善、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履约,而非主观恶意,应主张属于经济纠纷。

数额之辩:精准区分涉案金额性质

剔除合法交易金额:仔细梳理账目,将用于真实履约的资金与涉嫌诈骗的资金区分开,避免将全部往来款都认定为诈骗金额。

核减已退还款项:如果行为人有部分还款行为,应从指控金额中扣除,降低量刑档次。

质疑鉴定意见:对控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司法会计鉴定等进行质证,指出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争取核减涉案金额。

情节之辩:从行为细节寻找无罪或罪轻依据

审查履约能力与努力: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是否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有积极的履约行为(如组织生产、联系货源等)。

分析沟通与还款态度:行为人是否与对方保持沟通,是否有还款计划或实际还款行为,是否存在逃匿、失联等逃避责任的行为。

考虑行业惯例与交易习惯:有些看似“异常”的行为可能是行业惯例,应结合具体行业特点进行分析,避免一概认定为诈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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