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开设赌场罪亲人被抓拘留刑事辩护取保候审释放胜诉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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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知识:
开设赌场罪与非罪的界定
1. 主观目的
开设赌场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以营利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开设相关场所或提供相关服务并非为了获取利润,而是出于其他合法或合理的目的,如单纯提供朋友聚会的娱乐场所,未从中抽头渔利,则不构成犯罪。
2.客观行为
开设赌场在客观上需要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组织性。例如,场所相对固定、有专人负责管理、有明确的赌博规则和流程等。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控制性,是指行为人控制其所开设的赌场。一般来说,行为人需要对赌博的场所具备所有权或使用权,能够制定赌场的赌博方式、收费方式等规则,能够控制参赌人员的人数及参与。
(2)组织性,是指开设的赌场应当具备一定规模。开设赌场的行为人之间往往存在一定分工,行为人分别行使提供启动资金、管理赌博场所、记录结算赌资、组织客源等职责。
(3)持续性,是指开设赌场应当具备一定的稳定性,能够持续一定时间,具有较为固定的经营时间。
(4)公开性,是指该赌场应当为部分社会公众所知悉,参赌人员不是特定的,不局限于与行为人存在亲友同事关系的范围内。
3.是否是出资者、经营者,是否获取了高额的利益?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解释中对开设赌场案件,关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把握:“重点打击赌场的出资者、经营者。对受雇用为赌场从事接送参赌人员、望风看场、发牌坐庄、兑换筹码等活动的人员,除参与赌场利润分成或者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以外,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从该政策中也可以看出即使是在明知是赌场的情况下,只要不是赌场的出资者和经营者,也没有获取高额的利益,是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很多家属有个误区,宁愿相信公安的话也不愿相信律师的话,完全听公安说请律师都是多余的,其实办案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找当事人有罪、不利的证据,这是办案机关的职责所在,这无可厚非,但很多时候存在一些当事人无罪、有利的证据可能会被忽略掉,而只有律师才会主动了解甚至发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者线索,若没有犯罪证据或者不构成刑事犯罪,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要求无罪释放;若构成犯罪、证据事实比较充分,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做罪轻辩护,争取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及时委托律师,律师更好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当事人请律师和不请律师的差别所在。仅凭这一点,你就知道该不该请律师了,就知道请律师的好处和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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