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拘留了家属怎么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广州刑事律师
推荐刑事律师陈锐娜律师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来咨询陈锐娜律师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介绍卖淫罪存在适用缓刑的可能性,核心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风险、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四大条件,同时结合案件中的法定/酌定从轻情节争取。
比如以下这个案例中,陈某是东莞一家KTV的服务员,2022年1月,陈某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从事卖淫活动的李某和王某。在李某、王某的请求下,陈某利用工作便利,多次在KTV内为她们介绍嫖客,从中抽取少量提成,共计非法获利8000元。2022年2月,公安机关在开展扫黄行动时,将正在交易的李某、王某及嫖客当场抓获,陈某也随之被牵连落网。
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公诉机关指控陈某犯介绍卖淫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陈某的家属认为,陈某只是受朋友之托帮忙,主观恶性小,且获利不多,希望能争取缓刑;而公诉机关则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且属于涉黄犯罪,不宜适用缓刑。双方各执一词,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从轻情节。综合考虑陈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家庭监管条件,法院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最终判决陈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什么是介绍卖淫罪的缓刑?
律师解答: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介绍卖淫罪而言,若犯罪情节较轻(如系从犯、初犯、参与次数少、获利低),且行为人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风险、宣告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适用缓刑。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上搜索陈锐娜律师咨询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