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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做无罪辩护广州刑事律师

2025-07-02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5年07月02日|分类:律师随笔 |119人看过举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怎么做无罪辩护广州刑事律师推荐陈锐娜律师

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陈锐娜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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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高利息借贷都表现为向别人借钱,出具借条等凭证,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但两者之间却有很大的区别:

  一是借款的目的不同。民间借贷吸收资金的目的是用于生产、生活,一般来讲借贷方具有还款意愿,能够及时清退集资款项。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是所吸收资金用于发放贷款谋利。

 二是行为对象不同。民间借贷行为一般是贷款人向亲戚、朋友、邻居等自己熟悉或认识的人借款,借款范围相对比较窄。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既有一定的利益关系,比如说存在高利息,更多的则是人情、同学、朋友、同事关系等,贷款人基于对借款人的信任而把钱给借款人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对象是社会不特定公众为对象,有熟悉的人,更多的是不认识的人,借款范围非常广。贷款人是出于获取利益而借钱。

 三是侵害的法益不同。民间借贷是一种合同行为,其最后无力还款,构成合同违约行为,侵害的是一种债权人的合法债权。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必然影响国家对金融活动的宏观监管,损害金融机构的信用,损害存款人的利益,扰乱金融秩序,最终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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