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刑事拘留后请律师会见需要注意什么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事宜。欢迎您咨询,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简单刑事案件直到法院开庭审判至少也要3-4个月时间,有的甚至一年多,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十分重要,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口供的注意事项,以及法律问题,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及其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这是一项授权性、排他性规定,除此之外,任何主体无资格申请取保。
二、有权受理取保申请并做出是否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只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自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次日开始计算)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四、不予释放/变更强制措施通知书即不予取保候审决定书,一裁终局,有异议或者不服的,不可复议,不能提起诉讼。
五、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六、有被害人的案件,提交被害人谅解书可有效提高取保候审成功率。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