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刑事律师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2023-11-1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3年11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 |468人看过举报


广州刑事律师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数额怎么认定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在诈骗犯罪案件中,尤其是一些公司形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一些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计算以及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问题,往往会成为审理案件的焦点。以本人办理的一个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为例,公司的层级分为三级,老板和股东为第一级;在老板下面一般会设有若干个业务小组,每个小组设有业务经理或者组长,这为第二级;在每个业务小组下面会有若干个业务员,此为第三级。

对于老板或者参与实际经营的股东,一般认定为主犯,整个公司的所有诈骗金额都会被认定为老板或者股东的犯罪数额。但这里有的股东仅仅是挂名股东,并未参与诈骗行为,在定性上则存在异议。对于各个小组的业务经理或者组长,在主从犯的认定上争议较大,有的被认定为主犯,也有很多判例被认定为从犯,这里主要审查是否参与了犯罪的全过程或者关键环节,以及在犯罪中所起的做用,而在犯罪数额认定上也存在较大争议,有的以该业务小组的犯罪数额来予以认定,有的则以整个公司的犯罪数额予以认定。对于最底层的业务员,在主从犯的认定上也存在一定争议,有的法院认为应该以自己诈骗数额为限,认定为主犯,也有法院认为,应该以参与时间为限,对整个公司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同时认定为从犯。因此,在诈骗犯罪中,对于主从犯以及犯罪数额的认定都存在较大争议,这时候如何争取一个最有利的结果就考验律师的水平。



锐娜律师:186-2092-5766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27883

  • 昨日访问量

    3574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