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广州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律师不起诉缓刑辩护

2023-04-23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3日|分类:律师随笔 |500人看过举报


广州交通肇事罪刑事辩护律师不起诉缓刑辩护



陈锐娜律师:      ;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惨剧每天都在上演。作为一名驾驶员,脚下踩的不仅是油门和刹车,更是生与死的拉锯。


  10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


  根据公诉机关起诉书显示,被告人纪某某在无证、超载情况下驾驶轻型栏板货车,驶入路下与树木相撞,造成乘车人马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纪某某谎报案件事实、组织人员串供、隐匿证据,拒不向公安机关如实交代案件经过,后于2022年6月1日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庭审现场,审判员依法核实被告人纪某某身份、告知其权利义务,组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纪某某充分发表质证意见、辩论意见、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由于本案涉及民事赔偿,未当庭宣判。


  法官提醒: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行环境,无疑是在为创建和谐的社会添砖加瓦,而和谐的社会,又为道路交通安全的建设撑起了一片蓝天,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防线。

作者:李金昆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230026

  • 昨日访问量

    310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