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网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IP属地:广东
陈锐娜律师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医疗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陈锐娜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522542947@qq.com 07:00-22:59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7:00-22:59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3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862092576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广州刑事拘留律师会见

2023-04-12

发布者:陈锐娜律师|时间:2023年04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 |676人看过举报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广州刑事拘留律师会见


陈锐娜律师:      ;


 中国法院网讯(兰阳健 卓贤杰)日前,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被告人黄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1月20日左右,吴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微信与被告人黄某某联系,并雇佣黄某某出海走私冻品,一趟报酬为人民币3万元;黄某某随后又以人民币5000元一趟的报酬,分别雇佣了郑某某、吴某甲(另案处理)为船员。2022年1月22日,黄某某作为船上负责人和联络人,伙同郑某某、吴某甲及吴某某派来的“老乙”等人,驾驶吴某某提供的三无船舶从某海域出发到某岛附近的海域,从一条大船上共过驳来自巴西、德国、俄罗斯的冻品38329.563kg,随后于22日23时驾驶船舶到达霞浦县某码头,在将船上的冻品过驳到大货车上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衡重,上述涉案冻品共计38329.563kg;经评估,涉案冻品价格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873826元;经宁德海关提供意见函,上述冻品在案发时均来自于禁止进出口的疫区。案发后,公安机关扣押上述冻品、走私冻品的三无船舶及黄某某手机一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某走私来自境外疫区的冻品,数量达38329.563kg,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1873826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被告人黄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广州律师陈锐娜。文章来源于中国法院网,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862092576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4468913

  • 昨日访问量

    4752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陈锐娜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