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锐娜律师:186-2092-5766 ;
陈锐娜律师是广州离婚官司纠纷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婚姻家庭案件,恋爱a同居赠与财产返还纠纷、不履行离婚协议纠纷、诉讼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公证律师;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婚后共同还a贷分割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纠纷,返还彩礼、同a居析产纠纷、变更抚养权纠纷等.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7、8、9层,地铁:5号线猎德站、APM线花城大道站,公交18、293、886路至冼村路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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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实施家庭 暴 力 或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的。所谓 家庭暴 力 ,是指行为人以殴 打、捆 绑、残 害、强 行限制人身 自由或者其他手 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 力,构成虐 待。
有赌 博、吸 毒等恶 习屡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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